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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HCJC/ZY1-02-2015
为保证本公司检测工作的运作符合《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作如下声明:
1、 本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其检测活动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其检测成果均具有良好的代表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2、 本公司独立从事各项业务活动,对检测结果负责。保证检测工作不受客户、任何行政部门、个人意见和任何外来因素的干预,为所有客户提供科学、严谨、准确、公正的服务。
3、 本公司检测活动严格遵守科学、准确、公正、高效的工作原则,保证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不受任何来自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不正当的压力及影响。维护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
4、 本公司承担为客户技术和检测结果保守机密信息的义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尊重其知识产权,对客户提供的各类原料、器材、设施的设计原理、技术条件和配方等各种资料严格保密,不得与检测活动、数据和结果存在关联的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对检测结果和数据的判断产生不良影响的商业和技术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活动样品或有竞争利益关系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和维护活动。
5、 对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 本公司的员工决不参与任何可能会降低公司技术能力、判断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
本公司全体人员恪尽职守,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接受各界人士和单位对我公司公正性的监督和检查。
特此声明:
北京恒诚永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18日 |